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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社团招新管理办法(暂行)
    编辑:李彦毅      发表时间:[2013-07-10]       阅读:


    (2013年7月1日通过)
    为充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使大学生社团的招新向组织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学生社团招新工作水平,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联合招新,每学年秋季学期举办一次,春季学期根据需要可再举办一次。

    第二条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期初将组织联合招新,有招新计划的社团可申请参加联合招新。

    第三条 招新时间一般为每学期校历第五周的周六、周日两天。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招新时间,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提前下发通知,以通知为准。

    第四条 招新地点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各社团如果对招新地点有特殊要求,请在申请报名时注明,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协调和安排。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大致划分场地,以便同类型社团集中招新,具体场地安排情况会在联合招新之前再行通知。

    第五条 计划在当学期内招新的社团在联合招新之前不得自行在室外举行单独的招新活动。社团在参加联合招新之后,可以自行安排联合招新后的补充招新工作。

    第六条 如果该社团没有参加联合招新,则视为该社团在本学期内没有招新计划,本学期的室外招新申请将不予审批。如有特殊情况,须另行申请。

    第七条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在联合招新中负责组织和前期宣传工作,并在招新现场提供必要的帮助,招新相关资料由各社团自行准备,并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

    第八条 本办法不涉及网上招新等其他形式,各学生社团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其他形式的招新活动,并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

    第九条 对违反该管理规定的社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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