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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奖惩制度

2015年05月14日  点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会”)作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权责明晰、分工协作的团队,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校研会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率的运转开展起来,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部分。

一、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秘书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秘书处具体负责校研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三、奖惩对象
校研会所有成员

四、奖励制度
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五、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六、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七、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研究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校研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校研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八、惩罚制度
(一)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警告
(3)严重警告
(4)劝退
(二) 惩罚细则
(1)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2) 在校内着奇装异服
(3) 在校内抽烟
(4)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5)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8)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三)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校研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校研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校研会声誉
(8) 以校研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九、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秘书处备案

十、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由秘书处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秘书处整理材料,上报分管副主席批准,方可执行,由秘书处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上级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团、各部部长违反,将加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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