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会”)的发展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校研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
二、校研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校研会主要干部例会、部长内部工作会议、各院(系)研会联席会和分部门联席会。校研会主要干部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组成;
三、校研会主要干部例会由秘书处负责记录,每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由副秘书长在每周主要干部例会上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四、各部部长安排本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此外须通知秘书处,由秘书处记录成员该部门的出席情况;
五、若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会议。部门临时会议要在会后向秘书处通报情况,记录交与其备案;
六、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七、会议鼓励与会者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八、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勤制度;
九、秘书处对每次会议的考勤情况监察和记录,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则依校研会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