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便于各部门规范操作,加强各款项在研究生会日常工作中的有利落实,促进研究生会各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 研究生会的财务工作由秘书处统一监督,各项活动经费均采取审批报销制度。
二 研究生会的财务工作要做到申请有理、专款专用、使用有据,严格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活动申报手续和发票审查程序,要使研究生会的每一笔款项都有账可查,有理可依。
三 各部门在举办活动前,需根据节约务实的原则,据实填写《活动申报表》,做好活动的预算工作。活动预算经主席团批准,同意签字后,方可通过。
四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活动结束后,将经费预算审批单及签有经办人(至少两个人的签名)或分管负责人姓名的各项有效报销凭证上报秘书处,方可签字报销。
五 有效报销凭证指工商企业的正式票据。
六 单次购买物品满100元时,秘书处需派专人和相关部门采购人员共同前往购买,起到财务监督作用。
七 开具发票时,经办人需确认发票上的公章为财务专业章或报销专用章,并确保其清晰可辨。其次,经办人要保证发票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发票背面签名。
八 各部门在承办活动时如需他方资金及设备上的支持,应在经费申请时一并注明。
九 非研究生会或其他职能部门指定活动的车费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
十 单次活动报销金额超过200元的所有票据要同时签有经办人和分管主席的签名方可入账、报销。
十一 严禁使用餐饮娱乐场所的票据充当办公发票。
十二 各部门所花经费需要及时登记到表(附件),经费的具体花销,用于租用场地或购买物品等需登记详细,经费负责人,组织部门,以及储存于研会办公室或研会活动室等都需要进行登记。
十三 各部门需在活动结束及报账后两周内在研究生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详细登记。
十四 研究生会经费使用登记表,每月张贴在研究生会办公室中进行通报,研究生会全体同学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