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研究生会在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全面提高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更有效地推进校研究生会各项工作的展开,更好地服务与广大同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上每学期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紧急培训;
二、受训人员应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同样受到校研究生会考勤制度的约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请假;如遇到紧急情况未能及时请假者,需在事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解释说明;
三、受训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应端正态度、广泛交流、深入学习、挖掘自身潜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校研究生会工作;
四、培训形式主要分为全体学生会培训和各部门培训。全体学生会培训以增加整体凝聚力,提高整体战斗力为目的,通过一系列地培训能够迅速使学生干部对校研究生会有深入地了解,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
部门培训侧重于部门工作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加强部门内部凝聚力;
五、在每学年的招新工作结束后,召开校研究生会全体大会,由主席团成员对校研究生会工作职能以及基本情况做出介绍,并对上学年的校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对该学年各项工作提出一个明确的计划,以便广大新成员对校研究生会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并有利于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
六、定期邀请邀请具有丰富研究生会工作经验的老师,及优秀学生干部作报告或演讲,和受训人员进行座谈。
七、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应向校研究生会秘书处提交书面形式的培训总结,记录培训心得,以便成员间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全体成员的共同发展;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会奖惩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