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研究生会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把握校研究生会活动方向,保证活动质量,做好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活动申报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学校及校研究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能让广大研究生从中有所收益。
二、活动申报
(一)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校研究生会各部门部长拟定该学期活动计划,并递交常委会。
(二)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的活动,由活动申报部门负责制定详细活动策划书并填写《活动申报表》,上交主席团审议。
(三)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活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报校团委审核、党委审批。
(四)校团委审核、党委审批同意后,活动方可举办。
三、活动前期准备
(一)主席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工作布置,妥善落实各部门职责并解决相关人员调配问题,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二)承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反馈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时间和地点的调动问题必须及时与主席团沟通;
(三)如有外部邀请人,必须在活动策划书中写明;
(四)活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在活动前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上报主席团。
四、活动进行
(一)各部应积极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承办活动部门需要海报宣传的,需在活动前三天将海报内容交由分管副主席审阅,审核通过后由宣传部统一绘制。需要网站宣传的,需在活动前三天将网站发布的文字内容交由分管副主席审阅,审核通过后由网宣部统一上传QQ群,人人、微博及学校网站;
(二)活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分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现场组织协调工作,校研究生会成员必须配戴工作证;
(三)不得有任何损害学校及校研究生会名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五、活动后期
(一)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必须在部内例会上进行活动总结,并由负责活动部门部长在常委会会议上汇报总结;
(二)活动负责人必须将活动书面总结,包括资金使用情况、活动策划书、《活动申报表》等所有图文材料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整理成册,交秘书处存档;
(三)活动结束后,由宣传部和网宣部相互配合撰写新闻及整理图文资料,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同意后,于活动结束三天之内在网页上报道活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