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为加强和深入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政府机关工作模式,引导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升我校大学生综合实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选拔2017年暑期我校学生到西安市、新城区政府机关开展相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7年6月26日—6月28日
学生见习:2017年7月14日—8月25日
二、岗位设置
市政府(5名)
报名遴选工作结束后统一分配岗位。
新城区(7名)
1、暑期实践岗位:由新城区各政府机关、街道、事业单位报送(见附件5)
2、岗位职责:协助各单位处理日常工作,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一定的任务;
3、工作地点:新城区各机关、街道、事业单位
三、招募原则、条件与程序
(一)招募原则
本次选拔以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选定、定岗实践为原则。
(二)招募条件
1.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大三学生优先考虑),非毕业学期的在读研究生;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4.能够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纪律,保证见习质量;
5.参加过陕西省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现(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院(系)团委(总支)、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职务一年及以上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遴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各院(系)团委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2017年6月26日-6月27日,各院(系)学生向所在院(系)团委递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年暑期大学生赴西安市政府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西安市政府见习大学生汇总表(附件2)或2017年暑期大学生赴新城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附件4)。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团委研究室、国旗护卫队、科技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的学生干部可直接向所在学生组织递交报名登记表;
2、2017年6月26日-6月27日,各院(系)团委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次选拔,具体选拔内容、形式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并进行公示,各院(系)限推荐1人。并于6月27日19:30—21:30将纸质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2#127),逾期不报视为主动弃权;
3、2017年6月27日-6月28日,校团委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二次选拔,具体选拔内容、形式及时间由校团委另行通知,最终确定5名学生参与2017暑期赴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7名学生参与2017年暑期赴新城区开展社会实践见习,遴选结果将与2017年暑期陕西省政府见习名单一并进行公示。
四、待遇保障(新城区)
1.与见习大学生签订《大学生赴新城区机关部门社会实践协议书》;
2.福利待遇:列入计划的社会实践人员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各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大学生不少于500元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3.团区委将对参与社会实践人员的表现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实践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团区委共同颁发社会实践荣誉证书。
五、报名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风貌。
4.见习期间注重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见习结束时,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的每名学生应填写《西安市政府大学生见习考核表》(附件3)并完成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嘉星
联系电话:18291481339
附件:
关于选拔2017年暑期我校大学生到西安市人民政府、新城区政府见习的通知.doc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