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充实基层政府力量,提高政府运作透明度,按照《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受新城区委组织部、共青团新城区委邀请,校团委决定选拔我校优秀学生前往新城区机关部门进行大学生暑期见习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选拨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实践
二、暑期实践时间
2014年7月20日—2014年8月30日
岗位设置
专业要求 |
人数 |
岗位实践名称 |
基本要求 |
社会实践单位
|
专业不限 |
2 |
无 |
男性 |
区政府办 |
专业不限 |
2 |
团工委行政办 |
无 |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
四、招募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2、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求实上进,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五、待遇保障
1、提供300元生活和交通补贴;
2、签订《大学生赴新城区机关部门社会实践协议书》;
3、福利待遇:列入计划的社会实践人员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4、团区委将对参与社会实践人员的表现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实践期满后由中共新城区委组织部、共青团新城区委颁发社会实践证书。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一)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学生本人向院(系)团委递交大学生暑期赴新城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在我校团学网阳光下的土地通知公告栏http://xy.xauat.edu.cn/xtw/shye/tzgg.asp中进行下载)。
(二)2014年6月21日~6月24日,各院(系)团委进行初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并进行公示,选拔出一名学生报送校团委。
(三)2014年6月25日~6月27日,校团委对院(系)推报的学生进行二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校团委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四名学生参与2014年新城区机关见习工作,最终进行公示。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庞鹏飞
联系电话:8220183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大学生暑期赴新城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