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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5年暑期我校大学生到省政府、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16日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了解政府机关工作模式,引导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提升我校大学生综合实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选拔2015年暑假我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实践

二、见习时间

省政府见习时间:7月17日—8月21日

市政府见习时间:7月15日—8月19日

三、报名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四)现(曾)担任校、院(系)学生会、院(系)团委(总支)、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职务一年及以上者优先。

(五)见习期间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选拔时间及程序

(一)2015年6月16日~6月20日,学生本人向院(系)团委递交大学生见习报名表(在我校团学官网阳光下的土地通知公告栏http://xy.xauat.edu.cn/xtw/shye/tzgg.asp中进行下载)。

(二)2015年6月21日~6月24日,各院(系)团委进行初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并进行公示。

(三)2015年6月25日~6月27日,校团委对院(系)推报的学生进行二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校团委另行通知,最终确定11名学生(陕西省政府五名,西安市政府六名)参与2015年暑期赴省政府、西安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最终进行公示。

五、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要求,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并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省政府实习),高校为见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

(三)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四)未尽事宜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了解http://www.snedu.gov.cn/wap/?moduleid=21&itemid=9309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俊华 联系电话:82201831

附件:

1、2015年见习大学生登记表(省政府见习).doc

2、2015年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市政府见习).doc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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