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以及给西部志愿者毕业生回信精神,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5-2016年度(第17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学校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8名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经选拔考核合格后,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毕业生可按照《关于做好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建大【2014】158号)精神,结合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要求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申请者为2015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过硬;
3、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且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2/3,累计至多有一门不及格门次但必须通过补考或重修,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体健康;
7、大学期间有一年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并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者单项奖学金。
8、根据团中央文件精神,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主席团表现突出者,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2)担任陕西省学联执行主席、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道德模范等重大荣誉称号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根据服务地岗位需求,具备文艺、体育等特长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9、身体健康情况良好,无重大病史(所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招募时间及程序
1、2014年9月11日~9月14日,各院(系)学生可向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提交申请材料,曾在校学生会以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中任职的学生干部可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身体健康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获奖证书复印件。
2、2014年9月15日~9月16日,校团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进行初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每个单位考核选拔出最多两名候选者于9月16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给校团委宣传部并进行公示。
3、2014年9月17日~9月18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二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最终确定支教团成员名单并公示。
四、相关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和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350元。同时,学校也对志愿者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及差旅费用。
4.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5.1年的支教服务工作时间在日后工作的工龄计算中有效。支教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由团中央等部门统一颁发《志愿者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工龄证明依据。
6.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团委。
联系人:庞鹏飞 联系电话:82201831
地点:校团委宣传部(北院2栋学生宿舍楼团委13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2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