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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2024年09月10日  点击:[]

各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将于10月中旬正式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双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选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凡是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选举成为代表(受到学校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以上权利)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双代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双代会,可以列席代表形式参会;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中,能够较好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5.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同学诉求,合理地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308人,其中,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204名,约占全校本科生总数的1.05%,拟定出席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104名,约占全校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2%。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差额选举产生,在同级党组织和校级学生会组织审查后,提交大会审查。各学院代表名额数量如附件1分配表所示,学院选举代表的过程中须注意

1.代表名额分配须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相关负责人或骨干;

2.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3.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同时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及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名额较少的学院视学院情况而定

4.代表候选人应重点考虑以下学生: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团支书、班长、团支部成员、班委会成员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代表产生流程

1.推荐代表候选人(915日前)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单位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根据代表条件、推选原则和产生办法,提出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2.代表选举(925日前)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校级学生会组织审查、学院团委审定同意后,学院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团组织审定、党委同意(927日前)

正式代表名单经学院团委审定、党委同意后,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代表信息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34)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交至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4.代表确认及公示(930日前)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正式代表名单经公示后生效。

四、工作要求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的政治性任务,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包括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选举工作,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92717:00前,由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2)、代表信息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3、4)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交至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学生会顾自清 15365699007

校研究生会曹文强 13289101555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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