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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3年我校大学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3日  点击:[]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

为了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陕西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暨大学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在校优秀大学生参加省级政府机关见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

学生见习:2023年7月19日—8月23日

二、遴选原则、条件与程序

(一)遴选原则

报名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二)遴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2020级本科生(含建筑学院大四学生),非毕业学期的在读研究生;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无不良记录,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4.能够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严格遵守纪律,保证见习质量;

5.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6月13日—6月14日:各学院学生向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递交2023年“扬帆计划”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直接向所在学生组织递交报名登记表;

2.6月15日:各分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次选拔,择优推荐候选人,各学院和各学生组织限推荐2人,并于6月15日18:00前将附件1、附件2和个人成绩单纸质版提交到雁塔校区校团委2#13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xtwbj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3.6月16日—6月20日:校团委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二次面试选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遴选产生的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人选。

三、见习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风貌;

4.见习期间注重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四、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地址:雁塔校区校团委2#131

联系方式:029-82201831 18092911264

附件1:2023年“扬帆计划”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附件2:2023年“扬帆计划”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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