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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08月20日  点击:[]

各分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根据团省《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阶段:9月2日-9月6日

学校评审公示阶段:9月7日-13日

学校推荐报送阶段:9月14日-9月18日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十四运等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类别共9个,分别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和基层建功。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根据文件要求,由相关县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所在地市团委推荐至团省委。

三、申报名额

根据要求,我校将向团省委推报1-2人,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择优推荐,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四、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8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五、工作安排

1.完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学生需填写报名报和汇总表(附件1、2),提交相关资料证明,由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515427551@qq.com。

2.严格申报流程。参与申报学生需由所在学院团委进行评选后择优推荐。纸质版材料需加盖本学院团委公章。

3.把握时间节点。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均要在9月6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柯苏娟

联系电话:029-82201831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0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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