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西建大团发〔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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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二十八届“粉体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和锻炼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研素质,同时为2022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2023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参赛作品,经校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研究,决定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二十八届“粉体杯”创新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组长任成员,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竞赛组织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具体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张志昌 黄廷林 牛荻涛
副组长:孙宏哲 赵会朋 肖国庆 王快社
刘艳峰 申 健 张 煜 程福安
成 员: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组长
(二)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大赛组委会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院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组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院进行质询,并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组委会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29-82201830。
三、参赛对象
凡在202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籍注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选择合适的赛道参赛。其中,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仅限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包括2项主体赛事: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一)“粉体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操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模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
(2)论文观点新颖,逻辑严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1)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2)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挑战杯”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目》规定的大范围内选择具体题目。题目应体现社会热点,不宜空泛。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了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此类作品请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
(1)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包括硬件制作和软件编写;具体分为如下两类:
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运用现代化科技,制作精细,作品应用价值大。
(二)“粉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竞赛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竞赛面向在校学生(团队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因素。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应是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创新。具体来源: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参赛项目应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参赛作品奖项,根据进入决赛项目数量和质量设置获奖奖项,其中“粉体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粉体杯”创业计划竞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大赛设置优秀指导教师、“粉体杯”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粉体杯”科技活动先进工作者等三个先进个人奖项;根据各学院获奖情况和竞赛组织情况设置“粉体杯”和“优秀组织奖”集体奖项,“粉体杯”为竞赛最高集体荣誉。大赛统一颁发证书、奖杯或奖牌。
六、工作安排
(一)学院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各分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参赛方案,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分团委、教学、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并指定竞赛联络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相关文件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至校团委。
(二)日程安排
1.学院初赛阶段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参赛动员、报名咨询、项目指导和学院初赛等工作,于2021年10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组委会办公室(校团委)提交参赛作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参赛报名表:按两项主体赛事的类别分开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纸质版要求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简称-主体赛事简称(学术科技/创业计划报名表)-3位自然数字编号(两个赛事均从001开始编号),如:环境学院-创业计划报名表-001。
(2)参赛项目材料:包含“项目文本”(论文、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等,PDF和word版同时电子版提交)和“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以PDF电子版提交),二者缺一不可,且仅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简称-主体赛事简称(学术科技/创业计划报名表)-3位自然数字编号(两个赛事均从001开始编号),如:环境学院-创业计划(项目文本/项目介绍材料)-001。
(3)参赛项目汇总表:学院按照有关要求,汇总推报的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
2.学校初评阶段
对各学院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重复率检测和形式审查(包括文本格式等),并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出进入终审答辩环节项目名单和拟授铜奖、优胜奖、三等奖项目名单。2021年11月25日前,大赛组委会公布进入决赛阶段项目名单。
3.终审决赛阶段
12月中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最终文本和终审答辩表现进行评选打分,并根据成绩评出最终校级获奖作品。
4.项目推优阶段
12月底,大赛组委会从校级竞赛获奖作品中遴选优秀参赛作品,参加陕西省及全国“挑战杯”竞赛,并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辅导。
七、表彰奖励
1.在“粉体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团队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
2.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凡在“粉体杯”竞赛获奖或考核认定成功参赛者,将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并根据《学生手册》由学院认定相应的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学分。
3.成绩优异参赛团队可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等A类竞赛。
八、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指导学生在遵循学术规范和尊重知识产权基础上,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本科生科研训练(SSRT)计划、青年观察计划、“三下乡”等实践成果向“粉体杯”竞赛转化。鼓励参与教师研究课题的学生,从教师研究课题中选择符合“挑战杯”竞赛要求的部分参赛。
2.参赛项目文本封面、目录、正文、附录等部分均不得出现作者学院、班级和指导老师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有关竞赛未尽事宜请致电组委会办公室或访问相关网站、QQ交流群、微信平台获取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才兴029-82201830
竞赛网站:http://xtw.xauat.edu.cn/
QQ交流群:1127487427(群1)、682723052(群2)
官方微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
共青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