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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8月30日  点击:[]

各分团委(总支)、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学校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期轮换”的“志愿+接力”方式,公开招募9名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

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经选拔考核合格后,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要求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申请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为2018届本科毕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严格按照我校《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过硬;

3.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且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2/5,累计至多有一门不及格门次但必须通过补考或重修,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有独立调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定,身体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7.大学期间有一年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并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者单项奖学金。

8.根据团中央文件精神,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校、院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主席团表现突出者;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2)担任陕西省学联执行主席、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道德模范等重大荣誉称号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根据服务地岗位需求,具备文艺、体育等特长的,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9.身体健康情况良好,无重大病史(所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组织机构

根据全国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工作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学生、教学、财务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马川鑫

副组长:黄廷林  牛荻涛  张志昌

成 员:谭建福  王建斌  何廷树  刘艳峰

     雷 鹏  刘光辉  程晓玲  陈向阳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办公室主任:陈向阳    项目督导员:任建国

成 员:陈延伟  杜绍帅  孙永超

     杨才兴  黄俊华  廖怡岚

四、招募时间及程序

1.个人申请

2017年9月1日-9月3日,各院(系)学生向所在院(系)团委(团总支)提交申请材料,曾在校学生会以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中任职的学生干部可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章)、身体健康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初次考核

2017年9月4日-9月7日,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进行初次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及时间由院系自行确定,考核选拔结果须经公示(至少3天)及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推荐人选由校团委进行考核;各单位考核选拔出最多两名候选者于9月7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推荐材料、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示材料)报送给校团委,由校团委宣传部进行初次公示。

3.学校考核

2017年9月8日-9月13日,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二次考核,考核工作由校团委协调组织,考核的环节包括笔试、面试、附加分确认、校领导审核等阶段。

(1)笔试:试题由教授专家进行出题,内容为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及教师素养等相关知识,占60%。

(2)面试:面试小组由监察处、教务处、财务处、研工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基础教育处、校团委等相关人员组成,内容为初中或小学相关课程挑取一个知识点进行讲解,考察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板书等教师职业基础能力,占40%。

4.最终人员确定

根据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意见、本年度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和服务地岗位需求情况,学校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经公示后确定最终人选,并上报学校和团中央。入选同学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规定完成其他程序。

五、相关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和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同时,学校也对志愿者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4.支教团成员的考核工作由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我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学生返校入学后一个月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5.支教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由团中央等部门统一颁发《志愿者证书》,此证书可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6.咨询有关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才兴 联系电话:82201831

地点:校团委宣传部(北院2栋学生宿舍楼团委131)

附件:1.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2.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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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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