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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2015年05月14日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文艺部是全校学生文艺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技能和创造力,展现我校大学生的风采。


第二章 部员
第二条 入部条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籍本科生
2、遵循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艺部章程
第三条 入部程序
1、在学生会招员过程中提出加入文艺部的申请
2、参加文艺部面试
3、通过面试者被招纳为文艺部部员
第四条 部员的权利
1、本部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参加本部活动的优先权
3、对部内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入部、退部的自由权
第五条 部员的义务
1、执行本部的决议
2、维护本部的合法权益
3、参加本部的各项活动部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纪检委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的隶属部门之一
第七条 由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三名,部员若干名组成
第八条 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选定,任期一年
第九条 副部长、干事均由部内选举产生,任期半年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条 根据学生工作的需要,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目的在于发现并讨论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统一思想。 有关会议的各项规定如下:
1、会议由部长主持,如部长有事不能出席,由副部长主持,所有部员列席参加,并做会议记录。
2、会议必须依照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每次会议不得缺席、迟到,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给部长请假,并且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本次会议。注意会议纪律,提前关掉通讯工具。
3、每次会议到会人员必须带好会议记录本和阶段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第十一条 会议时间单周周二中午12 :30
第十二条 会议地点学生会办公室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学期末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加分(0~1分)
第十四条 部员在部内组织的重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者每次加0.05分。
第十五条 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0.02分,迟到一次扣0.01分。
第十六条 负责人未按时通知部员开会时间地点,导致部员缺席者,负责人扣分0.02分。
第十七条 未按时完成部内任务者,每人次扣0.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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