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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

2015年05月14日  点击:[]


学生会财产归学生会集体所有,学生会成员有使用的权利,同时也有保管、维护的义务。为了使学生会财产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做出以下制度:
学生会财产属于公共财产,统一注册后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一般常用办公物品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购买、保管和分配。


第一章 财产出借
第一条 经秘书处批准后方可从办公室借出物品,但不得与学生会使用相冲突。 借出期限最多为三天,若超出三天则须向秘书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第二条 如有院(系)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借用学生会财产须写好借据(内容包括:所借物品的名称、数量、借用期限,借用方负责人的学院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归还时由借用方负责人签字,由秘书处值班人员清点数量,确定无损坏、无缺失时,秘书处人员在借据上签字。
第三条 经批准借用的财产,借用方应注意爱护学生会财产,精心保管,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不能按期归还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 如有院(系)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因公事需要使用校会办公室,需向秘书长提出申请。批准使用期间,应注意保护办公室物品,不得翻阅改动办公室内文件和资料;使用完后,应对办公室进行打扫,注意安全使用办公室的电器等设备。


第二章 财产日常使用
第五条 凡校会成员均有权使用校会财产进行办公,同时应负责对财产的维护,并监督其它部门或个人爱护校会财产,具体细则如下:
1.桌椅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自己值班时间桌椅的清点工作。出借桌椅时,应由借入单位负责人开出借据。
2. 电器管理。校学生会电脑、电话、热水器等电器属公有财产,值班人员在使用时应爱护珍惜,在未经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同意不得私自使用或借与他人。如发现上述物品有所损坏,应及时上报并说明原因,否则,当时值班人员应负全部责任。
3. 公章管理。校学生会公章由秘书长负责保管,未经主席团成员同意,不得随便盖章或者外借公章。
4. 其它资源管理(包括纸张和书籍)。应尽量减少对新纸张的使用。打草稿、随手记录电话号码或通知等,可使用已用过纸张的背面。学生会书籍不可随便外借。


第三章 办公室资料管理
第六条 办公室资料多为校学生会的重要文件,应置于资料专柜中(一般为秘书处文件夹中),由专人负责整理及清点工作。各部资料要分门别类,按各自所属文件夹分类存放。 学生会资料未经秘书长同意不得外借。

第四章 办公室卫生管理
第七条 每日值班人员要负责当天当时段办公室卫生的打扫工作。包括桌椅的擦洗和摆放、资料桌的整理、地面的清洁。
第八条 在常委例会、部长例会开始之前,当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与会人数布置会场内的桌椅,并要保证地面干净整洁。
第九条 秘书处成员在值班期间应负责对办公室财产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办公室财产的出借登记。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监督物品的使用情况,借方不得滥用或者私借他人使用。


以上制度是旨在使学生会财产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望各院(系)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严格遵守,学生会值班同学严格执行,以便使学生会的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若出现违规现象,及时上交纪律监察委员会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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