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积极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省有关大学生社团管理文件精神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社团开展年审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我校2020年8月31日前所有在册学生社团。
二、年审注册时间
2020年9月2日-9月16日
三、年审注册流程
1.二级管理单位初审(9月2日-9月6日)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需按照通知要求对指导的学生社团进行年审初审工作。各学生社团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年审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年审注册所需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于9月6日前提交至各自所属二级管理单位并完成初审。
2.学校审核(9月7日-9月16日)
各学生社团的二级管理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将本单位指导社团的年审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月16日17:00前交至指定地址。
3.指导教师选聘(9月17日-9月23日)
社团指导教师须是学校正式教职工,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校团委审批,统一聘用。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学生社团。
符合选聘要求的人员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6),9月21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雁塔校区校团委社团部(2#公寓132室)。
四、须提交材料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年审申请表》(附件1)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团学年工作总结》(附件2)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附件3)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学年工作计划》(附件4)
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会员信息表》(附件5)
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6)
五、相关要求
1.各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审材料,逾期视为自行解散,将对其予以取缔注销;
2.对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社团,将予以注销;
3.校团委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暂行)》开展社团年审工作,并及时对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年审的社团方可在2020年招收新成员、开展活动;
4.校内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将进行整合。
六、材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
xauatsl@163.com(雁塔校区);
zigeshelian@163.com(紫阁书院);
xjdnanshanshuyuan@163.com(南山书院)。
2.纸质版提交地址
雁塔校区:5栋宿舍楼负一层值班;
紫阁书院:紫阁书院学子之家3号楼;
南山书院:南山书院学子之家一楼值班室
请各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二级管理单位务必把握年审注册时间安排,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社团部。
联系人:党铮 联系电话:82202841。